移民局即將宣布,2021 年以後在偏遠地區畢業的海外學生,將有資格獲得第二個畢業工作簽證。規定如下:
偏遠地區定義,分三個類別:
- 第 1 類 – 雪梨、墨爾本和布里斯班的〝主要城市〞不在範圍內
- 第 2 類 – 珀斯、阿德雷德、黃金海岸、陽光海岸、坎培拉、紐卡斯爾 / 麥格理湖、臥龍崗 / 伊拉瓦拉、吉朗和霍巴特的〝城市和主要區域中心〞
- 第 3 類 – 偏遠地區〝區域中心和其他區域〞
偏遠地區定義為:在第二類〝城市和主要區域中心〞或第三類〝區域中心和其他區域〞的技術移民。
舉凡在第 2 類及第 3 類地區就讀者都將符合資格。
* 已經學習並生活在第 2 類偏遠地區中的學生,將有資格取得第 2 次臨時畢業簽證再獲 1 年的簽證。
* 已經學習並生活在第 3 類偏遠地區中的學生,將有資格取得第 2 次臨時畢業簽證再獲得 2 年的簽證。
這措施鼓勵學生在偏遠地區學習、生活及就業促進澳洲偏遠地區的經濟繁榮和多樣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