對於 300 準結婚簽證持有人詢問因為疫情國境受到管制無法入境,造成很多申請人的困擾,針對這點最近移民局提供以下答覆:
準婚姻簽證持有人入境最終確定是否受到當前邊境關閉的影響,並澄清在什麼情況下,可准予準婚姻簽證且其持有人免於入境的限制。
移民部門會繼續處理簽證申請。境外家庭簽證類別中,目前的優先順位是先處理澳洲公民直系親屬和永久居民的申請,這些申請符合簽證法授予的所有要求。
準婚姻(300 類)簽證的持有者不一定被視為直系親屬,並且其簽證申請會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考慮。 一個人與未婚夫(妻)結婚的〝意圖本身〞並不能滿足事實上的伴侶的定義。如果準婚姻簽證持有人認為他們符合直系親屬的定義(例如,因為他們實際上是實質的伴侶,或者他們是澳大利亞公民或永久居民的未成年子女的父母),則應提供證據:通過豁免表申請,如果移民局接受這些證據且也符合法律規定,則將獲得豁免。
如果他們不是直系親屬,則可以根據令人信服或值得同情的情況申請豁免。有關什麼是值得同情的情況和令人信服的情況的詳細信息,請參閱以下連結。
移民局官方政策文件:連結點此